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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信息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课表编排工作的通知
2016-12-16 15:06   审核人:

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确保做好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课表编排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周为18周,各单位务必根据《安徽信息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关于排课、调课、停课、补课的管理规定》和《安徽信息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文件规定认真组织安排本单位的课程教学任务落实、教学计划安排及课表编排工作。

二、课程安排时间原则上限定在周一至周五,如需双休日安排的课程(包括实验、实训课程)必须说明原因;另根据学校规定,周三下午原则上不排课。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节假日调休安排,为了方便课程调整,清明节(2017年4月4日)、“五一国际劳动节”(2017年5月1日)、端午节(2017年5月30日)不排课;第七周、第十一周、第十五周周六周日不得安排任何教学任务。

三、各单位在课表编排时,要尽可能考虑周学时平衡和课程教学的连续性,确保课表安排科学合理。

四、课表编排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严禁实践教学周安排其他课程的教学任务,严禁集中排课。严禁因个别老师的特殊要求,不合理安排课程。

五、课程较少的专业班级必须保证有2-3门课程在18周结束。

六、两位及两位以上授课教师同时承担一门课程教学任务的,必须明确每个教师所教授的时间段,不得以挂名性质同带一门课程;如教学督导办在教学进程中发现未按照课表执行的,将按相关文件处理。

七、一周及一周以上的课程设计、课程实习等实践教学课程,只能由同一课程组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 不得以挂名性质同带一门课程。

八、大学物理、大学英语、体育、高等数学、思政类等通识课及学科基础课,在分配教学任务时,各相关单位不得随意拆分专业班级,严禁跨学院合班上课。

九、如各单位在分配教学任务及课程安排过程中出现违反本通知第六、七条的情况,按《安徽信息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校教发〔2014〕36号)附则中第1条处理。

十、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对待课表编排工作,于2017年1月15日前完成课表的编制工作,由各单位分管教学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将课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送安徽信息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教务科。

安徽信息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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