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有关首页:
为进一步总结我校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项目建设情况,加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成果的推广示范,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安徽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国家级、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16年12月底建设期满的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省级、校级振兴计划项目等,进行结题验收。
2016年12月底正在建设期间的国家级、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项目,省级、校级振兴计划项目等,进行年度检查。
二、检查验收内容
(一)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二)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三)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四)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五)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各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各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二)各类项目在填写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书时,要认真参考《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成果展示形式》,要按照展示形式的规定撰写各类项目成果展示,没有成果展示的报告视为项目检查验收不合格。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单独进行检查,在“高校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中单独列块总结。
(四)请各单位、各首页认真审核省级以上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对项目开展自查自检。并于11月10日前以首页为单位,将以下材料报送安徽信息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教研科。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2016年省级以上项目检查验收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2.2016年校级项目检查验收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3.省、校级以上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电子版,以及相关附件材料的电子版(包括已发表的相关论文及封面和目录、已出版的论著封面和目录等附件材料)。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和附件材料纸质版递交时间于项目检查验收前通知。
安徽信息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将根据每个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书汇总形成学校总体进展报告,上报省教育厅。
工作联系人:施咏清、钟德仁,电话:6719052
邮箱:ahkjxyjyk@126.com
安徽信息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