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信息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加入收藏
 

首页首页|机构设置|规章制度|教务管理|实践教学|教学研究|质量管理|学历查询

通知公告
最新动态  

 

· 关于“齐源杯”中…
· 安徽信息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关于开展2018-201…
· 安徽信息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关于开展2019届毕…
· 安徽信息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关于2018年部分校…
· 安徽信息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关于召开工程教育…
· 关于举办中国(安…
· 安徽信息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关于上半年…
 
当前位置: 首页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安徽信息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05-23 14:59 费荣丽  审核人:

各单位:

为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提高,客观评价我校教师教学质量,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和《安徽信息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校发〔2017〕7号),经研究,决定于5月20日-6月14日开展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在分管校长领导下,由安徽信息科技中等专业学校负责,各教学单位配合共同组织实施。各教学院(部)、学生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分别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组,按教师归口情况完成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二、评价人员

本学期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包括形势政策课、教育实习和毕业实习等课程的任课教师)。

三、评价课程

评价课程包括理论课、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实践课、实习(不包括教育实习、毕业实习)、大学生安全教育、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课程;形势政策课、教育实习、毕业实习等暂不参与评价。

四、工作安排

(一)教务系统内课程教学任务链接

1.维护时间:5月20日-5月31日。

2.课程教学任务链接由课程归口单位负责,各单位在进行课程任务链接时应统筹考虑,将同一教师所带不同课程维护到同一工号下。

3.形势政策课、教育实习、毕业实习等暂不参与评价,课程教学任务链接工作由课程归口单位自行安排。

4.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教师承担的实验课,要分别将教师和课程信息进行链接;只承担实验教学任务(非单独开设的)的教师,请相关单位将教学任务按理论课方式进行维护。

5.各单位进行课程教学任务链接时,要确保任课教师、承担的课程、上课学生班级等信息准确。

6.各单位完成课程教学任务链接后,安徽信息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将开放教学评价系统,各单位务必通知任课教师登陆教务系统认真核对教学任务。

(二)学生网上评价

1.各教学院(部)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统一进行网上评价,并于5月31日前将评价安排报安徽信息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安徽信息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将安排专人进行督查。

2.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开展评价的时间为6月3日至6月14日。在此期间不参加网上评价的学生,将不能登录教务系统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且下一学期所选的选修课程无效。

(三)教学单位综合评价

各单位按照教学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认真完成教学单位综合评价(30%),并将综合评价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7日前交安徽信息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科,纸质版、电子版各交1份。

(四)安徽信息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根据学生评价(70%)和教学单位综合评价(30%)核算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要精心组织,做到参评教师无遗漏、无差错。

2、各单位要组织召开学生、教师工作会议,宣讲评价工作的意义及操作办法,确保评价工作的有效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3、安徽信息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将组织专人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进行监控,发现违反评价工作纪律的教师或学生,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教学单位综合评价相关原始数据和表格由各单位保存备查。

安徽信息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5月20日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Copyright©  安徽信息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皖ICP备12009839号